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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委副书记尹永杰就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提出具体要求

信息来源:市委统战部 日期:2016-07-13 09:32 浏览次数: 字号:[ ]

  7月7日上午,绍兴市召开民族宗教工作协调小组联席会议,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小组全体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市民宗局局长黄文刚传达了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主要精神,并根据两次会议和中发〔2016〕16号文件精神,列出26项重点工作,以任务清单的形式落实到各成员单位,明确完成时间。

  市委副书记、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小组组长尹永杰就贯彻落实两次会议精神提出四点具体要求:(1)充分认识做好宗教工作的重要性。要牢固树立“宗教工作无小事”的观念,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夏宝龙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保证国家长治久安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高度,充分认识宗教工作的长期性、群众性和特殊复杂性。(2)切实增强做好宗教工作的水平。一要坚持依法管理,善于运用法治方式妥善处理宗教领域各类矛盾问题,要把宗教政策法规宣传纳入普法宣传规划;二要坚持严格管理,各部门要共同担负起监管责任,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坚决打击打着宗教旗号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三要坚持和谐管理,深入推进“同心同行·共建和谐”活动,通过积极、有效的引导,努力实现“五进五化”目标。(3)要确保宗教领域安全稳定。当前G20峰会安保工作已进入临战阶段,各部门既要做好自己领域的各项工作,也要合力确保宗教领域的安全稳定。对各自领域内的涉宗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并把宗教工作纳入情报信息周会商内容。(4)要形成齐抓共管的宗教工作新格局。宗教工作不仅仅是统战、宗教部门的事,各相关部门要明确工作职责,落实专人分管、指定专门处室负责宗教工作,按照任务清单拿出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好分内工作;要强化协作,努力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宗教工作新格局;要优化作风,强化责任意识,共同推进各项工作。针对宗教部门工作力量相对薄弱的现状,要按照相关规定,适当予以增强,要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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